壹、活動緣起
為推出專屬於新竹市青年朋友的形象歌曲,鼓勵新竹市青年民眾音樂創作,徵選出足以代表新竹市青年形象的傳唱歌曲,提供青年展現自我實力、實現自我價值之舞台。藉由青年個人(團體)參與歌曲創作活動,創造全新音樂單曲,作品可運用於新竹市各項青年活動(動態、靜態、戶外、室內),藉以豐富美育、藝術生活,並凝聚新竹市青年力量。
貳、徵曲主題
內容需扣合新竹市青年精神,表現 青春活力、夢想希望與未來願景 。
參、徵曲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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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曲長度 至少3分鐘,至多5分鐘,曲風不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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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詞以 中文 為主,英文、臺灣台語、臺灣客語等為輔,須以中文註明解釋意思。
(歌詞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,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。) -
演唱者(主唱)可為個人獨唱或團體合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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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必須同時包含『歌詞』、『曲』、『伴奏』與『人聲』等四項基本元素(單以歌詞或單以樂曲旋律參賽皆不符合參賽資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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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單曲格式應可於各廠牌之手機與平板電腦上正常播放,音質需清晰。另配合行銷推廣需求,須輸出可上傳至Facebook、LINE、Instagram及YouTube等社群平台之檔案格式,以及合於衛星或有線電視頻道播出之影片規格。
肆、參加對象
年滿 16歲 至 40歲,現在或曾在新竹市生活者
只要你目前於新竹市設籍、就業、就學,或現在或曾經於新竹市生活者。
(可茲證明符合參賽資格之文件,如:身分證正反面、在學證明、工作證明(名片、識別證等)、曾經居住或生活於新竹市相關文字說明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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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單獨一人擔任隊長並籌組隊伍報名。亦可二人以上共同報名,並由其中一人擔任隊長。
團隊隊長限參與投稿1次,團隊合作成員不在此限,合作成員可同時與不同團隊隊長組隊參加,團隊隊長亦可同時擔任其他隊伍成員協助創作。
每一隊伍中至少一人符合「 年滿16 歲至40 歲,且目前設籍、就業、就學於新竹市,或現在或曾經於新竹市生活者」
未滿18歲參賽者,應取得法定代理人/監護人同意。
伍、競賽獎項
1
【 第一名 】
獎金新臺幣120,000 元
獎狀乙紙
2
【 第二名 】
獎金新臺幣 80,000 元
獎狀乙紙
3
【 第三名 】
獎金新臺幣 45,000 元
獎狀乙紙
優
【 優選 】4 名
獎金新臺幣10,000元
獎狀乙紙
【 入選獎 】3 名
獎金新臺幣5,000元
獎狀乙紙
陸、競賽時程
線上報名及檔案上傳
含補件
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為準